|江序临的味觉很贫瘠。或者换个好听点的说法,敏感。孩提时期人的味觉通常都相当敏感,对很多味道都挑剔,譬如禽类的羽毛味、猪肉的腥膻味、茄子的碱味、萝卜的臭味、青菜梗的苦味。所以小孩子或多或少挑食,长大后反而味觉退化,再尝不出食物中特殊的味道,从前不爱吃的东西,后来可能又爱吃了。而江序临小时候哪怕在挑食方面也出类拔萃。同时,他还有一对在育儿态度和资本上都强悍得出类拔萃的父母。那几年,正是国内食品安全常出
小说详情江序临的味觉很贫瘠。或者换个好听点的说法,敏感。
孩提时期人的味觉通常都相当敏感,对很多味道都挑剔,譬如禽类的羽毛味、猪肉的腥膻味、茄子的碱味、萝卜的臭味、青菜梗的苦味。所以小孩子或多或少挑食,长大后反而味觉退化,再尝不出食物中特殊的味道,从前不爱吃的东西,后来可能又爱吃了。
而江序临小时候哪怕在挑食方面也出类拔萃。同时,他还有一对在育儿态度和资本上都强悍得出类拔萃的父母。
那几年,正是国内食品安全常出问题的时候,一会儿是奶粉,一会儿是猪肉,甚至连盐都不安全。
何凯丽和江自洋专门请了人来家里种菜,牛肉也是由直供地空运到家里。他们确保食材的安全,以及味道的单一,就这样,江序临的味觉顺心顺意在狭窄舒适圈内长大,至今也没有退化,仍然保持着油盐不进的顽固姿态。
太丰富的食材对他来说很难意味着“风味”,而是奇怪的、复杂的、接受成本过高的异味。
所以后来独自出国求学,离开了父母精心的照料,他也很快找到了自己适应的食物——诸如麦当劳之类的大型连锁品牌,标准化的选材和调味把控下,他只需要确定自己能吃什么,再去掉多余的酱料,最高效准确不过。
咖啡同理。江序临出国才第一次喝咖啡,试验过几次后就确定自己能吃什么了——不需要任何多余风味,什么“莓果甜香”,什么“坚果醇厚”,都不需要。普通的豆子,普通的干香,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。他甚至试验过干嚼咖啡豆,如果不是嚼完之后刷牙所需的时间成本过高,他真认为那才是最好的方案。
江序临一直觉得这样的味觉很不错。由此培养出的饮食习惯让他拥有很健康的身体和精神,这就省去了很多麻烦。
然而现在坐在桌前吃一份再妥帖不过的牛排,他忽然又产生一点别的想法。
不知什么时候起他心里好像多了一盏灯,明明灭灭,时开时关,赐予他很多灵光一现,但永远没有豁然开朗。
灯的开关不在他自己这里。
他想起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哥哥江何揍,是初中回老家长岚,吃了孟杳姐做的一块杨梅排骨,忍不住当桌就吐得昏天黑地。
那次江何是真的没心软,一拳头砸得他鼻青脸肿。江序临当然也还手,两兄弟扭打在一起,没三分钟就分出胜负。他哥实战经验太丰富,而他那时还是个豆芽菜,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。
第二天醒过来,满脸都疼,但脑袋清醒了,一骨碌爬起来,生怕哥哥要挨揍,没来得及找孟杳道歉,先奔去大堂找人。
江何果然跪在那,江序临看见,心里一沉,正要进去,眼一晃看清,他哥是跪着呢,但那膝盖底下,垫的可不是老江的羽绒服么?
再看老江,大冬天的单一件毛衫,坐在空荡荡的大堂上首,咬牙瞪着江何。仔细看,两排牙正隐隐打战。
江何跪不是跪相,屁股坐在自己小腿上,好像还挺舒服。拈起膝下羽绒服的一条袖子,“冷啊?冷就还你呗。”
说着就要起身,何凯丽厉声:“你给我跪着!”
江何又跪回去,“行,你不心疼你老公就行。”他点头,嬉皮笑脸,“我不知道他舌头金贵,揍了他,是我该跪;但你们也没提前告诉我,就让我带他去孟杳家吃饭,你们不对——所以老江得拿衣服给我垫着,没毛病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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