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无论霍旸如何行进,与那人之间总是隔着两丈左右的距离,走到后面,霍旸甚至出了一层薄汗、呼吸都有些急促——自来到香泉县,自己何曾被逼到这种程度,可见此人绝非常人,是个行家里手。
眼看到了西城门,霍旸精神一振:只要出了城门,他便可毫无顾忌地施展轻功追击。若追不上,城门守军也可助自己合力拿下他。
谁知刚走出城门,那人又不见了踪影。
接连两次看着一个大活人从自己眼前消失,霍旸差点要怀疑自己大白天见鬼了。
正当他站在原地发懵时,忽然听到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:“小友好脚力。”
虽是夸赞之语,但霍旸听着与恐吓无异,尚未看清来人,手已按刀欲拔。
但那人的手比他更快,他刚握住刀把,那人便伸手将他的右手盖住:“走了这么长时间,小友必定十分劳累——前面有个茶摊,不妨喝碗茶解解渴。不知小友可愿给韩某这个面子?”
韩某?
霍旸听他自称“韩某”,更加坚定他就是韩凌霄!
那人见霍旸定定地看着自己,紧咬牙关,一副如临大敌模样,又轻轻拍了拍他的手,用暗劲强行将他出鞘的刀按回。
随着刀归鞘,霍旸的眼神也渐渐弱了下去,最终归于平静——他到底被压过一头。
霍旸不情不愿地跟着韩凌霄来到茶摊,茶摊支着四五张桌子,每张桌子都坐着人,还有不少坐在道旁、站着喝茶的茶客。
二人找了个还有空座的桌子坐下,韩凌霄叫了两碗茶。霍旸很想直接问他,但碍于茶摊人多眼杂,连他们的座位都是拼桌,实在不好开口,因而只能暂且耐着性子。
趁此空隙,霍旸终于有时间仔细看看令自己日思夜想的“凌霄盗”韩凌霄。
韩凌霄看上去四十余岁,肤色微黑,形容清癯,目光如炬,鬓角须髭间夹杂着几根白。用一根打磨得发光的木簪束髻,身着灰白麻布直袖长衫,一条靛蓝裤子,脚蹬一双布鞋。举手投足间一股文雅风流。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是个教书先生。
便是霍旸,若不是亲眼看到他神出鬼没的功夫,也会将他当成个夫子。
一时摊主端上两碗茶水。这样的路边小摊,并不会用多好的茶叶,一只粗陶碗盛着淡茶色的水,书里漂着一两片反复煮过的蔫烂茶叶子,便是两文一碗的路边解渴茶。
这样的茶水,霍旸自己平日也不会喝,但顶着大太阳追过大半个城,被闽州闷热环绕的霍旸更是难受。眼下这碗浊茶便是仙露佳酿。
一缕茶香入鼻下喉,引得霍旸口舌生津,端起茶碗一口饮尽,好不痛快。
放下茶碗,霍旸用袖子一抹嘴,才看到韩凌霄的茶碗分毫未动。
“小友真是渴了。”韩凌霄笑道,“那这碗也给小友喝了罢。”
这怎么行?
霍旸正要拒绝,韩凌霄又道:“前面不远处的左岔路有个草亭,小友休息好后可到那里找我。我先行一步。”
言罢拿出四枚铜板放在桌上,向摊主扬声道:“茶水钱我放在这里了。”
让完茶付完钱,韩凌霄一掀衫摆,利落地起身离开,根本不给霍旸挽留的机会。
霍旸本能以为他要逃跑,立即起身准备跟上去,但刚迈出一步又停下来,仿佛有另一股力量将他制止。
自从与韩凌霄正面打交道,不过一碗茶功夫,霍旸之前“缉盗捕贼”心思便渐渐退去,转而生出一股亲近向往之情。